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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少年冒用亲属身份长期充值网游

发布时间:2026-08-13 17:00:35


    未满16周岁的留守少年擅自使用其奶奶身份证进行游戏账号实名认证,刻意规避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限制,长期私自使用个人生活费进行小额游戏充值,其监护人主张充值退费能否获得法院支持?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冒用亲属身份规避防沉迷监管网络游戏充值纠纷案,法院综合考量各方过错程度,酌情认定游戏平台公司承担30%的返还责任。

    15岁的小龙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平日与爷爷奶奶一同生活。为方便联系,父亲王某给小龙购置了一部手机。闲暇时,小龙迷上了一款网络游戏。2024年2月15日,小龙在该游戏平台注册账号时,发现未成年人账号受防沉迷限制,便擅自使用奶奶康某的身份证完成实名认证,成功规避了系统监管。因痴迷游戏内稀有武将形象,小龙深陷开宝盒玩法,随后将主意打到了每月500多元的生活费上。自账号注册至2025年8月,小龙通过父亲绑定的微信账户持续小额充值,交易明细显示流向“某游戏平台移动版”的款项共计2218元,其中可明确对应案涉账号的充值金额为2017元。直至2025年底,小龙主动坦白此事,父亲王某才发现儿子的网游充值行为,随即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龙已满15周岁,具备一定认知能力,在一年半时间内持续小额充值、逐步消费,对充值行为的性质与后果应有充分认知;小龙主动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刻意绕开防沉迷监管,自身存在明显过错;王某作为法定监护人,长期疏于监管,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子女非理性消费,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过错显著;游戏平台仅采取基础实名认证,未有证据证明平台还采取了人脸识别、高频小额充值预警、异常消费二次核验等技术防控举措,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注册的风险防控不足,亦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游戏平台公司承担30%的返还责任,返还小龙充值款605.1元。一审判决之后,双方服判息诉。游戏平台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防范未成年人网游非理性充值风险,需要多方协同发力、齐抓共管。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主动在设备及应用中开启青少年防护机制,设置独立的解锁、支付密码,避免单纯依赖指纹、面部识别快捷支付,尽量不在孩子常用设备登录绑定家长支付账号,常态化开启交易通知,定期核查账单明细,及时甄别处置异常消费行为。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应当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定责任,升级人脸识别、高频小额充值预警、异常消费二次核验等技术防控举措,补齐监管漏洞,有效遏制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注册充值的情形。社会应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性、适度的网络消费观念。

责任编辑:方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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