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6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6月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全部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承担整改日常推进、台账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构建起党组负总责、主要负责人牵头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带头研究整改举措,督促分管部门推进落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二是从严督导调度,推进整改落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盯整改时限,强化全过程管控。整改办定期汇总进度、开展内部督导,梳理整改堵点,及时向党组汇报情况。院党组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汇报,对进度滞后、措施不实、成效不佳的事项现场督办纠偏,严防纸上整改、虚假整改,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转化。统筹抓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立足巡察反馈深挖制度短板,以整改完善内部管理。针对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开展制度梳理和废改立工作,健全务实管用的配套制度体系,将整改成效固化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党组书记、院长崔君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从政治上把握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事项亲自督办。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牵头研究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难点整改任务,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检视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靠前指挥,跟踪过问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整改流于形式,以“头雁效应”带动全体班子和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截止8月27日,巡察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长期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件;巡察移交的15件信访事项,已办结15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方面的问题
1.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每月专题研究推进。二是各支部组织学习巡察整改相关论述文件,纳入支部日常工作。三是机关党委专项督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调阅资料、建立检查日志,及时通报问题、推动整改。
(2)关于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
一是强化一把手统筹,成立整改专班,细化整改方案、责任台账,把任务分解到岗到人。二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修订《禹州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案件阅核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四是建立部门对接机制,信访和执行部门专人对接督察部门,及时报送进展,抓实信访维稳与执行攻坚整改。
(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主动的整改。
一是健全整改台账审核机制。党组书记牵头审核更新整改台账,各部门整改进度需经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逐级审核,分管领导每月向党组书记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压实台账闭环管理责任。二是规范执行案款及诉讼费管理。执行局设立案款专员,实行案款每日预警提醒、每周例会通报,严格延缓发放案款局长审批及台账管理,督促符合条件案款及时发放,防范案款超期;组织执行规范化业务考试,依托例会开展案款业务培训,强化“一案一账号”等制度落地。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加快退费办理,同步开展诉讼费专项清查,建立台账逐案核查、对账销号。三是筑牢法庭安全防护体系。优化安保人员配置,常态化开展安全能力建设与隐患排查。法警队实地督导法庭安保工作,组织法警、安保人员学习安保管理制度,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构建视频云巡查、电话抽查、实地暗访三位一体督查模式,持续核验安保在岗履职情况。完善安保问责办法,针对脱岗、安检流于形式、隐患逾期不改等问题,区分情形采取通报、扣发绩效、约谈物业负责人、劝退等处置措施,强化刚性约束。四是规范党组成员述职述廉述学工作。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为述职必述必考内容,落实述职报告前置审核制度。召开党组会指出述职材料存在问题,要求党组成员开展自查,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严防出现漏报巡察整改相关内容问题。
2.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发力不足
(4)关于内部监督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
一是抓实案件监督与专业化审判。对发改案件实施绩效负面评价,分层扣减工作量,修订考核办法;推进类案归口审理,明确各类型案件专属审判团队及承办法官。落实“一案双查”,压实审判责任。二是健全考勤管理体系。正式干警考勤与考核挂钩;完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增设考勤条款,每周内网通报考勤情况。三是常态化审务督察。围绕窗口服务、工作纪律、公车管理、工作日禁酒、“三个规定”落实开展督察13次,巡察以来印发通报5期。坚持风腐同查,持续整改诉讼服务、庭审不规范问题。
(5)关于警示教育存在盲区的整改。
一是实现警示教育全员覆盖。开展新进书记员岗前培训,强化聘用人员纪律教育;召开聘用人员警示教育专题会,组织学习典型案例与规章制度,筑牢纪律防线。将聘用人员纳入支部常态化政治教育范围,同步参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及时纠治苗头性问题,对严重违纪聘用人员依规严肃处置。二是优化执行服务工作。执行局强化服务要求,规范接访、积极电话沟通,引导工作人员耐心回应当事人诉求,改善司法服务作风。
(6)关于执纪监督刚性不强的整改。
一是规范审判执行流程监督。紧盯案件扣限、变更程序,发布相关通报7期,对违规事项筛查处置、线索移交、提醒谈话;落实审判违规移交机制,强化跨部门监督协同。严格终本案件审批,每月开展终本案件评查,严防虚假终本。二是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对照警示案件自查检视;依托党风廉政会议、半年工作会,严明纪律;召开聘用人员警示教育会,强化聘用人员纪律教育。
3.反馈问题:巡察整改质效不高
(7)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针对事业编人员在行政岗位任职的历史遗留问题,院党组统筹推进整改。已调整2名事业编干警至事业部门,另有1名人员将达到退休年龄,其余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分步妥善处置。
(8)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完善舆情管理机制。修订完善《禹州市法院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及研判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季度舆情研判,深挖案件背后司法、作风、管理根源,形成完整研判材料。建立舆情台账,重点关注涉民生、涉企、信访类案件;落实蓝黄红三级预警,分级管控。妥善处置巡察指出的媒体报道的案件,该案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已跟进发布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二是完成老院区不动产移交。我院联合相关部门完成边界测绘确权,不动产变更登记办结,资产移交完毕。
(9)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
一是推进退费办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退费申请已提交财政部门,正在协调办理。二是规范执行案款管理。设案款专员,落实每日预警、每周通报,严格延缓发放案款的审批,常态化开展案款清理,未出现上级通报超期案款情形;通过业务考试、例会培训提升干警案款办理能力。三是完善涉公职人员裁判文书送达机制。全面开展案件排查,建立专项台账跟踪管理;制定《涉党员、公职人员刑事判决书送达操作规程》。刑庭组织专题学习相关制度,提高文书送达责任意识。
(10)关于整改长效制度坚持不够的整改。
一是执行局依托例会组织学习省高院关于限消、执行办案、终本管理相关文件,严格终本案件审批,7月份起对终本案件当日审核,不合格的即时退回;每月抽取终本案件进行评查,评查不合格的通报限期整改。二是严肃保密纪律。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组织签署承诺书;改造法庭网络线路,部署违规外联管控平台及内网准入软件,筑牢技术保密防线。三是夯实支部规范化建设。各支部对照标准完善会议记录与资料归档。机关党委每季度调阅支部台账,开展“三会一课”专项检查,下发整改函督促整改;机关党委书记审核把关检查结果,压实监督责任。
(二)巡察“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思想理论武装不到位的整改。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一是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组织全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中层正职干警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交流感悟、报送心得。三是制作宣传版面,强化学习宣传氛围。
(2)关于政治机关属性彰显不够充分的整改。
一是强化涉重点领域案件矛盾化解。落实《禹州市人民法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十条”》,对涉乡村振兴、市场主体保护、涉企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登记立案,做到快审快结快执。二是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及时梳理发布典型案例,总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4月份至今,共通过本院自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14篇,法治日报刊登题为《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外 处置在源头》的报道,宣传特色法庭赋能基层治理成效。
(3)关于涉诉信访矛盾突出,纠纷实质性化解不到位,信访总量长期高位运行的整改。
一是滚动排查不稳定因素,充分做好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从源头减少信访量。二是积极参与全省法院信访问题集中化解行动,集中力量推动化解一批疑难信访案件。
(4)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差距的整改。
一是深化府院联动,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落实行政案件“双通知”机制,全流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近三年行政案件发案量、败诉率持续下降。建立“3+N”协同机制,每季度开展风险会商,组织多部门学习行政复议法规。二是强化基层矛盾调处。10个法庭均已组织辖区民调员年度培训;积极参与地方矛盾研判会议,提出化解建议。三是打造数字化基层解纷平台。“枫调禹顺”解纷e站网络系统在鸿畅法庭(钧瓷旅游巡回法庭)和郭连法庭试运行,实现多方线上联调。各法庭与属地建立矛盾联动机制,每月会商,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5)关于司法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案件专项研判,剖析行业管理短板。针对房贷案件增长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司法分析报告供有关部门参考。二是召开审判质效讲评会,分析审判态势、谋划后续工作。三是立足案件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发司法建议,上半年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件,督促核查社保待遇问题。
(6)关于司法裁判引领行业规范实效有差距的整改。
依托法院驻综治中心窗口,联动住建等部门,对物业等系列纠纷提前研判、源头预警,推动诉前多元化解。我院已派驻法官、书记员、调解员驻点办公,涉房地产、物业批量纠纷优先采用调解、仲裁方式处理,巡察期间累计化解纠纷46件。
(7)关于履职尽责不够有力的整改。
一是紧盯超长期未结案件,对超9个月案件预警督办,严防边清边积。二是强化扣限、程序变更监管,杜绝程序随意调整,发布专项6期通报,对违规事项筛查处置。
(8)关于提升执行质效仍有差距的整改。
一是执行局按月制定结案任务,每周通报并把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成立执行信访团队,整改期间累计化解涉执信访13件;每周研判疑难案件,整改期间研判案件35件;借助执行公开小程序推送办案信息,减少信访矛盾。三是强化扣限、程序变更监管,源头防控超长期未结案件。
(9)关于智慧司法应用不够深入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类案检索,结案审核时核查检索材料,材料不全予以退回。二是运用文书智能工具减少文书错误;规范文书上网,由审管办持续督促落实。三是强化信息化办案支撑,科技法庭已完成与“一张网”对接。
(10)关于化解信访矛盾乏力的整改。
一是信访专班牵头排查疑难信访案件,定期提请党组研判,推动实质化解。二是对于个别恶意缠闹访,及时报警处置,现场制止不当行为并开展教育疏导。该信访人认识到自身错误,截至目前未再发生缠闹访行为。
(11)关于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攻坚不力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院领导信访值班,落实排班、提醒、公示及接访台账管理,信访材料及时流转至业务庭室,推动信访案件实质化解、闭环办理。二是推进信访“双向规范”,区分情形处置缠闹访与干警履职失责问题;及时处置信访预警,稳妥做好稳控,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
(12)关于信访团队化解矛盾流于表面的整改。
一是规范信访专班分工,专人值守信访“一张网”,流转上级信访件,督促及时判后答疑,杜绝超期。二是执行局落实涉执信访值班,局领导轮流现场释法,建立台账逐案销号,减少涉执信访。
2.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3)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
一是逐级压实管党治警责任,签订责任清单,完成全员廉政谈话;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全面掌握干警情况,压紧“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审务督察,常态化开展提醒警示,抓早抓小苗头隐患,依规处置违纪问题。
(14)关于审判监督管理责任虚化的整改。
一是规范信访、督察、专项评查、发改评查事项分类管理,按交办部门分类统计,保障数据准确、可追溯。二是提升案件评查质效,严格规范评查报告制作,不合格报告退回整改。三是完善问题移交机制,瑕疵案件移交督察启动“一案双查”。
(15)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
一是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填报管理,分析填报数据、印发通报,对零报告、填报敷衍干警重点提醒。通过廉政会议、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文件汇编等方式强化学习宣传。省高院发布以案促改典型案例,收录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正面案例1件。二是制定《禹州市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风险点,划清纪律红线。
(16)关于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的整改。
一是探索科技手段赋能基层治理,我院主导的“枫调禹顺”解纷e站网络系统已安装试运行。可向群众提供AI法律问题问答、诉讼风险评估、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诉状及答辩状等文书样式查询和代写、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查询等便利。二是各法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巡回审判或下乡调解,就地调查取证,减轻群众诉累。6月份以来,10个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20次,下乡调解47次。
(17)关于为民情怀弱化的整改。
一是执行局召开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剖析消极执行问题,分析特困申请执行人案件难点,要求办案人员树牢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主动作为。二是建立特困申请人案件专项台账,逐案研判、一案一档、一案一策,每月跟踪进展。对未结案件制定推进方案,开展线下调查;具备执行条件的及时结案,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符合条件的启动司法救助。三是整改期间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13次,重点围绕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到户籍地调查70余次,拘传20余人,执毕案件24件。
(18)关于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足的整改。
一是持续强化人民陪审员业务学习,本年度在陪审员工作群推送法规、案例等学习材料 50 期,提升陪审员庭审参与、独立评议实操能力。二是落实《2026年度陪审员参审工作要点》,每月统计陪审员参审数据并督促落实,切实提升参审率。三是对未按要求开展参审工作的员额法官予以绩效扣分。
(1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整改。
规范合同管理。集中整改期间,已按照程序重新完善相关合同,合同文本规范,要素齐全,权责清晰。
(20)关于福利费支出把关不严的整改。
一是清退违规列支经费;工会经费实行专户管理,财政拨付资金及时转入工会账户,相关支出统一从工会账户办理。二是厘清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办案经费使用边界,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支出标准。三是严格经费报销审核,规范职工伙食支出,禁止违规列支招待费用,健全审批复核机制,不合规支出不予报销。
(21)关于支出手续不完善的整改。
一是补齐历史财务凭证附件并装订入账。二是健全经费支出审核机制。落实票据、合同、清单、佐证材料联合审核,保障支出有据可查。三是规范采购与公车加油管理。细化餐厅采购事前清单审批、报销票单核验流程,定期抽查采购台账;完善公车加油台账管理,加油单据标注车辆信息,定期核查,实现全程可追溯。
3.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2)关于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健全院领导常态化办案机制,制定《禹州市人民法院加强院领导办案工作的实施细则》,细化班子成员办案指标,明确年度承办疑难复杂、重点案件任务,建立办案台账,逐月统计、季度通报。二是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落实轮流办理行政案件制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3)关于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深化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学习,明确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须班子集体研究,杜绝应上会未上会、先实施后补程序等情形,压实班子决策责任。针对公车定点加油、维修程序不规范问题,通过法定询价并经党组研究,重新确定了定点加油点和维修点。
(24)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力的整改。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将理想信念、职业操守纳入日常学习。组织青年干警赴河南省第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片、宣读忏悔材料,参会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健全谈心谈话机制,每年开展两轮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与诉求,2026年上半年谈话已按期完成。三是完善年轻干部成长档案管理,建立成长台账,每年年初填报《个人重要表现纪实档案》,搭建分层锻炼平台,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25)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
压实党员示范履职责任。明确党员在案件攻坚、信访维稳中的硬性任务,推行党员亮身份、践承诺制度。执行局支部成立急难任务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先锋岗,推动工作效能提升。刑庭党支部成立由资深法官成立的党员突击队,创新推行支部引领、专班攻坚、党员冲锋工作模式,保障重大案件顺利推进。
(26)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院党组每半年听取检查汇报,检查结果作为支部评先评优依据。6月下旬,机关党委专项检查上半年“三会一课”记录,表扬4个成效较好支部,对存在问题支部下发整改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各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授专题党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7)关于党员管理有缺失的整改。
一是执行局支部针对 3 名党员受处分问题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健全党员全覆盖教育管理机制。要求聘用人员列席支部、庭室会议,参加政治与警示教育并签到。三是机关党委检查聘用党员参与学习教育情况,检查结果作为支部考评重要依据。经查聘用党员均按规定参加支部学习、党性教育。
(28)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出入境证件管理台账,对有效期内证件集中保管存放。二是强化纪律教育。对违规人员开展纪律教育,相关人员已认识错误,督察部门予以提醒谈话。
(29)关于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
全面提升人事档案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分类归集档案材料,坚持随办随归、定期查漏补缺,按规定补齐档案资料,保障档案完整规范。同步做好档案整理与人事“一张网”系统维护,纸质档案归档时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定期比对核查,修正数据错漏。
(30)关于聘用人员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按规定将聘用人员转化为劳务派遣形式,规范化管理。二是排查直系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做好相关纪律教育提醒。三是加强对公益岗等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四是规范拘留出警和警用装备使用流程,警用装备由执行局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建立台账,做好登记。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禹州市人民法院将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摒弃过关思想,杜绝一阵风整改,持续推进长期整改任务落地,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认识,筑牢政治忠诚。坚持理论武装,将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统筹推进整改与业务工作,提升运用巡察成果破解难题的能力,以整改实效践行对党忠诚。二是健全闭环管理机制,紧盯任务攻坚。完善推进、督查、问效机制,加紧推进未完成整改事项;长期坚持类任务持续发力,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施治,放大整改综合效应。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全面排查同类共性问题,深挖制度和管理短板,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1936;电子邮箱yzfyjianchashi@126.com。
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