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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聚力护碧水 协作共治保安澜 —— 禹州法院联动多部门筑牢南水北调生态屏障

发布时间:2026-10-13 10:43:5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服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护与水资源安全,10月12日,在南水北调中线许昌管理处暨禹州市人民法院 “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禹州市人民法院牵头组织新郑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南水北调中线许昌管理处、禹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等多家单位,召开南水北调许昌段水资源司法保护座谈会,以多方力量共筑牢南水北调中线生态安全屏障。

    会上,各参会单位围绕南水北调许昌段水资源管护、沿线生态风险排查、涉渠违法行为处置、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生态纠纷源头化解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交流研讨,凝聚共护干渠碧水的工作共识。

    南水北调中线许昌管理处副处长杨永来详细介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布局管护、水量水质调度、水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一线管护实践,剖析沿线涉渠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取证处置难度大等现实治理难题,与会各方现场研讨、共商破解对策。

    新郑市人民法院作为集中管辖南水北调干渠沿线环境资源案件的法院,新郑法院行政庭庭长潘龙峰详细介绍该院干渠沿线环资案件审理总体情况,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污染水体、破坏渠道生态等案件审判要点。

    禹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郭晓玉介绍,该院严格落实许昌中院《关于司法审判服务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环境保护的意见》,扎实推进与新郑市人民法院签署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落地见效,依托禹州法院“三到位”工作机制,做实跨区域协同护水各项工作。

    禹州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齐光辉表示,禹州法院将全方位支持南水北调中线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持续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扎实做好案件协同办理、线索移送、联合普法、生态修复联动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南水北调中线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座谈会结束后,在南水北调中线许昌管理处,新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事环境污染案件。法槌在渠畔敲响,法庭搬到南水北调保护一线,庭审直观呈现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水利、渠道管护工作人员现场真切感受法律威严。

    下一步,禹州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新郑法院、南水北调中线许昌管理处、禹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的常态化协作,常态化组织联合巡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宣传,推动行政监管与司法审判同向发力,持续守护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资源与水环境安全,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千里长渠。

责任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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