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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店法庭:车间干活被砸骨折,“老刘调解室”促成赔偿款当场兑付

发布时间:2026-10-16 11:12:19



    在禹州市人民法院顺店法庭,有一间最广为人知的“老刘调解室”。调解员老刘为退休法官,有着数十年一线审判经验,熟悉乡土民风民情,群众认可度高。顺店法庭依托“老刘调解室”调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推动矛盾诉前化解。近日,“老刘调解室”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高效化解农民工受伤赔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2月,郝某到禹州市某机械加工厂从事铸件打磨工作。同年10月23日,郝某在车间作业时,被滑倒的车床身砸伤左脚脚面,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左足多发骨折,当日实施手术住院治疗。工厂负责人赫某垫付了住院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分歧巨大,多次协商无果。

    为维权,郝某先行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机械加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禹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定双方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对案件作撤案处理。郝某遂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至顺店法庭,主张工厂及赫某连带赔偿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案件进入调解环节,“老刘调解室”调解员刘运充分发挥退休法官专业优势,认真梳理案件证据,厘清法律关系,找准双方争议症结,分别与原、被告沟通谈心。面对原告郝某,老刘耐心讲解劳务关系下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客观分析伤情、责任划分;面对被告,老刘讲明务工人员劳动安全保护相关法律要求,阐释雇员受伤雇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引导其正视事故损害,体谅务工人员受伤后的生活困难。

    调解过程中,老刘既讲法律底线,又兼顾情理,拉近距离、消除隔阂,多次组织面对面协商,一点点缩小双方赔偿诉求差距。最终,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禹州市某机械加工厂、赫某一次性赔偿郝某各项损失共计64000元。

    调解当天,被告当场足额支付64000元赔偿款至原告指定账户,款项即时到位,案件在审理阶段全部履行完毕,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借助“老刘调解室”特色调解平台,依托退休法官熟法律、知民情、群众信赖的独特优势,妥善处置农民工劳务损害纠纷,有效防止矛盾升级,快速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顺店法庭将持续用好“老刘调解室”调解品牌,推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以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基层矛盾,践行小事不出庭、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多元司法力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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